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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持续优化AEO便利措施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刘国民 钱颜
4月23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

4月23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林建田、海关总署稽查司副司长朱昉围绕新增高级认证企业(AEO)便利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解读和介绍。

据了解,4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推出新一批便利措施,概括起来包括4个方面17项措施:即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升便利措施智能水平、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

朱昉介绍说,截至2024年3月底,中国已经与26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安排(协议),覆盖52个国家(地区),互认安排(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居全球“第一”。为持续扩大AEO互认“朋友圈”,中国海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紧密围绕国家外交重点方向开展AEO工作,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大力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积极贡献元首外交成果。二是创新AEO国际互认合作方式。创新开展视频磋商和“线上+线下”认证观摩,加快AEO互认合作进程。在持续扩大双边AEO合作范围基础上,与东非共同体秘书处探索开展“一对多”多边互认模式,提升互认磋商效率。三是主动开展AEO能力援助。依托AEO实训基地开展AEO制度和认证标准在线培训,为RCEP成员国和中东欧国家(地区)提供AEO专题授课,实现AEO制度的“主动引领”。积极为土库曼斯坦等尚未建立AEO制度的国家开展AEO能力援助。

随着海关AEO便利化措施不断丰富、AEO国际互认范围持续扩大,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希望成为AEO,中国海关对此推出一系列支持举措。朱昉透露,为支持更多诚信守法企业成为AEO,中国海关开创了企业信用培育模式,按照“海关主动服务、企业自愿参与、公开参与途径、注重培育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开展认证指导,包括线下集中宣讲、政策解读以及线上视频会议、在线问答等方式,融合AEO实训基地、在线实景模拟等方式,强化培育效果。信用培育工作在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内控管理、提高守法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从AEO制度中获益,AEO逐步成为企业外贸发展的辅助引擎。

信用培育的方式之一是建立AEO实训基地。深圳海关打造了具有代表性的AEO实训基地。朱昉介绍说,2019年10月31日,深圳海关AEO实训基地正式挂牌启用,并于2024年4月进行升级改造。据了解,自实训基地建成以来,已有500多家企业2000余人参观和参加实训,并接待了世界海关组织(WCO)秘书处、泰国海关、土库曼斯坦海关等来访。

面向未来,林建田介绍说,海关将主要从三个方面持续推进AEO工作。一是不断加大AEO企业培育力度。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战略,实施精准信用培育,在继续做好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大型外贸骨干企业信用培育的同时,加强对新质生产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培育力度,支持其成为AEO企业,扩大AEO企业范围。二是持续提升AEO企业含金量。加强对AEO企业既有措施跟踪问效,推动便利措施落实智能化。深化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打造海关与其他部门“1+N”便利措施格局。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向AEO企业实施个性化便利措施,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更多联合激励举措,实现关地惠企政策“同频共振”,扩大AEO企业享惠覆盖面。三是高水平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聚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外交大局,进一步扩大AEO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创新AEO互认工作机制,探索中日韩多边AEO互认合作。加大能力建设援助力度,帮助更多国家(地区)建立、发展AEO制度,提升中国海关在AEO领域国际影响力。与更多国家与地区实现AEO互认数据自动交换,利用多元化途径积极开展互认效益评估,提升AEO互认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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