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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0号(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巴基斯坦地理坐标北纬31°53''10.3"、东经73°41''28.4";北纬31°53''10.0"、东经73°41''10.8";北纬31°52''48.5"、东经73°41''11.5";北纬31°52''48.9"、东经73°41''28.8"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符合我国检疫卫生要求的水牛胚胎输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0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允许巴基斯坦部分区域水牛胚胎输华的公告.pdf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812764/index.html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81276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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