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同意天津市外经贸企业对外发展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届中调整负责人人选的批复》(津党社审复〔2026〕89 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确定阎旭年同志为我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拟任职人选,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人选
阎旭年,拟担任天津市外经贸企业对外发展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二、公示时间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共计 5 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事项范围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选任职资格、相关情况存在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四、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天津市外经贸企业对外发展促进会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国展大厦B座1008室
联系电话:83457972 13821033821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会将按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会长选举程序,并按要求完成选举结果报备工作。
天津市外经贸企业对外发展促进会
202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