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进出口商会

TianJin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and Export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5号(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来源:海关总署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2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的公告.pdf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478103/index.html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47810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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