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进出口商会

TianJin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and Export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来源:海关总署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关于公布废钢铁范围)。本公告自2026年8月1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1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pdf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6-08/12/article_2026081218115130744.html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6-08/12/article_2026081218115130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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