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进出口商会

TianJin Chamber of Commerce for Import and Export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7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来源:海关总署

为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署办法〔2000〕10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3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产生废料海关监管问题的通知》的公告.pdf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6-09/01/article_2026090111265342341.html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6-09/01/article_2026090111265342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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